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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建设工程投标,这些事宜要注意!

  律师普法:建设工程投标,这些事宜要注意!

  一、投标人应反复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特别是招标文件对废标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全部响应,不能遗漏,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的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的规定。如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与项目经理名称应与资格预审时一致。

  2、投标工期不要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章印要齐全有效。如: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盖章、造价工程师或编制人员的章印。

  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

  5、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保持前后一致。特别是工期、报价方面。

  6、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完整,施工的方法和措施要切实可行。

  7、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报价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所采用的措施相适应。

  二、投标报价应合理,具备竞争性。

  投标人在投标中能否获胜,一个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就是投标报价,由于投标报价是一次性的,开标后不能更改,因而投标人应巧妙确定投标报价,要仔细考虑报价的合理性,在报价方面,应适中并应一步到位,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与中标无缘,过低有可能无利润造成亏损,即使中标也失去意义,所以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价格的评定原则和方法,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保证预期的利润及考虑一定风险的基础上确定适当的利润率,有的放矢地报出适中的投标价,同时可以提出能够让招标人降低投资的合理化建议或对招标人有利的一些优惠条件等,来增加中标的机会。

  三、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应反复核对,多人把关。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要安排专人认真检查。首先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字表述是否规范,语言严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中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都作出了响应,同时要检查有关投标文件的装订和排版等方面的细枝末节问题,这样能让招标人从投标文件的外观和内容上感觉到投标人工作认真,给招标人首先留下好印象。有些投标人认为细小问题,不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往往是这些影响全局,导致全盘皆输。

  四、投标文件递交

  这是最后一个环节,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指定地点送达投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从而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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